12月24日,据媒体报道,中国游泳名将孙杨的瑞士律师团队已收到瑞士联邦最高法院判决结果——撤销国际体育仲裁法庭(CAS)在今年2月对孙杨做出的禁赛裁决。据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ADA)网站最新发布的消息,其已获悉相关信息,并称瑞士联邦最高法院决定支持孙杨改判申请、撤销此前裁决,是对国际体育仲裁法庭的主审法官提出质疑,对本案实质内容并未评论。
今年2月28日,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宣布,孙杨未能遵守世界反兴奋剂机构的规定,决定对其禁赛8年。消息引发舆论关注,如果这一裁决结果被执行,意味着孙杨不但无法参加即将举行的东京奥运会,而且他的运动生涯将不得不提前结束,同时这一裁决结果对中国游泳运动也将产生极大影响。中国游泳协会随即表态,对裁决深表遗憾,并支持孙杨继续以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孙杨随后向瑞士联邦最高法院提出上诉。
回到事件本身来看,到底是谁没有遵守规则?
仲裁法庭认为孙杨2018年9月4日未完整配合兴奋剂检查,且未能就损坏样本容器并拒绝接受检测一事给出令人信服的说明,违反了国际泳联有关“妨碍反兴奋剂工作”的部分规定。事实上,国际泳联(FINA)授权的样本采集机构——国际兴奋剂检查管理公司(IDTM)对孙杨实施赛外检查时,派出的采检人员不能提供合法的兴奋剂检查官证件和护士执业证,也未经专业培训,已经违反了国际泳联反兴奋剂规则及相关国际标准。国际泳联反兴奋剂委员会也做出决定,明确说明:“IDTM在2018年9月4日执行的兴奋剂检查是无效的。”“孙杨没有违反国际泳联反兴奋剂规则第2.3条或2.5条规定。”IDTM执行的所谓的规则,实际是单方制定并强制运动员无条件接受的“霸王条款”。
作为对世界顶级运动员的兴奋剂检查,应该是高度认真和严肃、严格、严谨的行为。检查涉及取血样、尿样等专业技术手段,也涉及运动员本身隐私与健康安全。在中国有众多专业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很难理解IDTM为什么会这么不负责任随意派出没有检查资质的人员,甚至其中有一名是建筑工人,令人匪夷所思。涉及个人生物信息的血样标本,如果轻易交给没有明确授权文件和资质不明的人,对运动员来说也非常不安全。孙杨公布的一份视频中显示,药检人员均自愿在违规药检的声明中签字,并且表示不带走检测样品。孙杨未出现任何暴力行为,绝非一些媒体故意歪曲的“暴力抗检”。
中国对兴奋剂问题实行“严令禁止、严格检查、严肃处理”的“三严方针”,《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反兴奋剂条例》等法律法规都规定禁止使用兴奋剂。早在2006年,中国政府就签署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反对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国际公约》。中国一贯坚持对使用兴奋剂“零容忍”,一贯重视加强运动员反兴奋剂教育。三年多来,孙杨接受了180多次兴奋剂检查,仅IDTM的药检就接受了60次。孙杨在近年来一系列比赛赛前赛后的药检都是阴性,成绩光明正大,是靠刻苦训练、顽强拼搏取得的。他付出的努力,以及需要克服的各种阻力、各种不公平待遇,是常人难以想象的。
反兴奋剂是全世界的共识,运动员的合法权益必须得到维护也是共识。对于一名运动员来说,运动生命宝贵短暂,个人声誉十分重要。一些机构不能为了维护自己存在漏洞的规则,而牺牲运动员的合法权益。IDTM使用自己制定的规则,随意对运动员进行检查,在看似合理的规则程序下,实际上是滥用权力,是对运动员个人合法权利的漠视,不排除其为了某些目的进行别有企图的“格外关照”。根据仲裁记录可以看到,WADA方一直拒不承认药检程序有漏洞,最关键的三名采检人员未现身,尤其是那名建筑工人没有出庭或视频接受质询。这样的规则和程序显然并不公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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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在发展体育的过程中,孕育了内化为人们心中信念的体育精神,追求更高、更快、更强,强调拼搏与团结、和平与公平、关爱与尊重等等。反对和禁止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根本意义是为了保护体育运动参加者的身心健康,维护体育竞赛的公平竞争。“拿干净金牌”、打造“干净国家队”,是中国体育管理部门的严格要求,也是中国体育运动员的底线标准。同样,世界反兴奋剂机构、体育组织、兴奋剂检查代理机构也应以此为鉴,改进、完善规则,严格执行包括兴奋剂检查人员资证要求在内的各项规则,严谨认真地开展与运动员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兴奋剂检查工作,维护反兴奋剂国际共识,保护运动员合法权益,真正体现人类共同的体育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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