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社保局遭电信诈骗521万:诈骗人未找到,两家黄金公司被控掩饰犯罪所得】2018年9月5日,广西桂林市荔浦市社保局遭遇电信诈骗。该局出纳接到一通自称警方的电话,对方称其涉嫌洗黑钱犯罪,专案组第二天要将其逮捕。该出纳为了自证清白,遂按照电话中的要求擅自违规操作,造成荔浦市社保局账户资金损失521.7万元。案发后,该社保局出纳向荔浦市公安局报案。
警方侦查发现,案发后,被诈骗资金迅速从荔浦社保局5个基金账户转出,转账达一百余笔。其中,70万元人民币于2018年9月5日被转入一银行卡个人账号,并在广东深圳市一家名为“金润伯宫珠宝有限公司”的POS机上刷卡消费。根据在金润公司的消费记录,发现该笔资金系潘某、杨某某夫妇支付的黄金款。同时,警方侦查发现,潘、杨夫妇在上述电信诈骗案发前近一年时间,从境外获得大量来路不明资金,用于在深圳购买黄金,并将所购大量黄金运送出境。
在广西荔浦社保电信诈骗案发后,潘、杨夫妇也被警方调查。令办案人员意外的是,潘、杨夫妇的采购名单中并没有金润公司;金润公司也并不知道有潘、杨夫妇这样的客户存在。此后调查得知,潘、杨夫妇经常通过聚一公司大量购买黄金,而聚一公司在货源不足时,则向行业内的金润公司调货,金润公司提供个人账号收款。据此,侦查机关认为,潘、杨夫妇以及聚一公司、金润公司与荔浦市社保局电信诈骗案有重大关联。
据悉,荔浦社保局出纳在向警方报案后自动投案。此后,她被指犯滥用职权罪,获刑2年6个月。今年3月22日到24日,该案在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公诉机关指控,聚一公司、金润公司及相关人员为了谋取利益,明知收取资金为犯罪所得,仍然不顾风险,帮助掩饰、转移,其行为触犯刑法,应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红星新闻记者旁听庭审获悉,聚一、金润两公司及相关被告人,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均不予认可。被告方律师团则当庭提出,上述两家公司及相关人员无论在主观上还是客观上,不符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构罪要件。潘、杨夫妇购买黄金的钱款,如何与发生在广西荔浦的社保资金遭遇电信诈骗案有关,至今依然成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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