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记录, Criminal Information Request 和找工作 我有一个客户因为与某一游乐场所的保安发生争执, 被控告对保安进行人身伤害(Assault)在多伦多北部的一刑事法庭开庭. 经过三次上庭见三个不同的法官, 并和检察官两个回合的谈判之后, 检察官同意在我的客户参加一天的Anger Management Program 之后撤消公诉. 这是刑事辩护的最好结果, 我的客户也很高兴, 因为检察官亲口告诉他不会有犯罪记录. 如果找工作时雇主问你Have you ever been convicted of a crime? 你的回答是
' y4 _" `; ?. M2 c“No!”2 T* s/ `0 O7 q8 X7 v
但问题永远不会象回答
5 [( g- s- w$ C" m“yes” 或“No”那样简单. 让我们先听一个真实的故事. 一个有三十年工作经验的女记者放弃工作去照顾她九十多岁的父亲. 因为和父亲发生争执, 就象我们中国人家庭最近经常发生的夫妻打架打911一样, 这个孝顺的女儿被指控assault 她的父亲. 所有明白的人都觉得这指控很可笑, 最后检察官也撤消(withdraw)了起诉. 这事故对父女感情造成了永远不能愈合的伤害, 也引发了一个长打三年的维权诉讼. 2009年初, 这位记者向一个学校委员会 (School Board) 申请一份工作, 该委员会要求她从当地警察局开一份无犯罪记录证明
6 [1 M% _, N, O* F' Q# ~Criminal Information Request (“CIR”). 因为在教委工作有可能接触到未成年人, 在CIR里必须包括Vulnerable Persons Search内容. Vulnerable Persons 可以简单得理解为易受伤害需要特殊照顾的人群, 包括未成年人和残疾人. 收到警察局的CIR报告以后, 这位记者大吃一惊, 因为在Vulnerable Persons Search一栏里白纸黑字地写着她曾经被指控) ~- [# y( H2 ]" M+ @
“Assault”1 K5 _ b# }% a0 A/ J
犯罪, 但被检察官撤消起诉. 在激烈竞争的劳动市场上, 工作机会本来很少, 每个职位都有上百人竞争, 即使你百分之百的1 J# c3 _7 g* A* j8 Q
“Perfect”. j# \! ~7 I& P
都很难找到工作, 何况你还有曾经被指控犯罪的污点. 记者要求警察局把Vulnerable Persons Search一栏的内容去掉, 理由是指控被检察官撤消了, 没有犯罪记录, 也不应该有曾经被指控犯罪的记录. 记者的要求自然被拒绝了, 理由是根据警察局的内部政策和警察局的记录, 如果要做volunteer, 或工作有可能接触Vulnerable Persons, 无论你有无犯罪记录, 所有的CIR里都必须包括曾经被指控犯罪的内容. 该记者委托律师向警察局长申诉, 没有结果. 又向警察局的Records Appeal Committee申诉, 也没有结果. 万不得已, 该记者把警察局告到安省高等法院(Superior Court of Justice), 要求警察局取消掉CIR报告中Vulnerable Persons Search一栏自己曾经被指控犯罪的内容. 先了解一点刑法的内容. 如果你被法院判定有罪, 大部分情况你会留下犯罪记录. 如果情节轻微, 你认罪态度较好, 也有可能不会有犯罪记录. 即使你有犯罪记录, 如果你服满刑期, 经过一定年限之后, 你可以申请取消你的犯罪记录, 叫
2 x' H& |7 b3 B/ P3 G“Pardon”. 你的Pardon申请被批准以后, 你的犯罪记录就被取消, 在警察局的记录里也查不到你曾经被指控犯罪的内容. 在CIR报告中Vulnerable Persons Search一栏也是空白. 与此相反, 如果你被法院判定无罪, 或你的犯罪指控被检察官撤消, 你就没有必要也没有权利申请“Pardon”, 在警察局的记录里就能查到你曾经被指控犯罪的内容, 你的CIR报告中Vulnerable Persons Search就有污点. 所以, 犯罪分子的历史倒可以& b. o/ z6 e$ {+ A, p7 d9 V/ O% _ f1 s
“清白”, 无辜的人却会留下历史$ \( m1 q; Z8 j! Q
“污点”. 看这奇怪的法律会影响多少人? 在2006到2007年, 有40,957成年人被指控Level 1 assault, 其中19,120人的指控被撤消或永久搁置. 在2008到2009年, 该数目是115,000人. 所有这些人都没有权利要求
5 N6 O8 f9 E! R3 B) Q“Pardon”. 他们的曾经被指控犯罪的历史永远抹不掉. 在找工作时, 如果雇主要求在CIR报告中有Vulnerable Persons Search的内容, 他们就会被当作有犯罪记录的人被限制在某些领域工作. 这显然是一个看起来微不足道, 但影响面却很大的案子. 法官的判决和一本书一样厚, 引用了上百个判例 (Case). 法官判决警察局取消掉该记者CIR报告中Vulnerable Persons Search一栏里曾经被指控犯罪的内容, 而且在以后的有关该记者的CIR里也永远不允许有类似内容. 但法官并没有判决警察局消除该记者曾经被指控犯罪的记录, 也没有判决在所有被撤消犯罪指控的人的CIR报告中Vulnerable Persons Search一栏里不能有曾经被指控犯罪的记录. 法官认为警察局里的记录内容应该由警察局决定该不该保存, 在CIR报告中也由警察局来决定该写哪些内容. 对于有些人, 比如曾经被指控性犯罪的人, 即使指控被撤消, 也应该在Vulnerable Persons Search中保留该指控信息, 这是为了保护公众的利益. 但是, 警察局应该给当事人一个公平的申诉机会. 如果当事人觉得Vulnerable Persons Search中的内容不合理, 可以向警察局申诉. 警察局也应该修改自己关于犯罪记录调查的有关规定, 保证申诉程序符合宪法和普通法要求的程序公平(procedural fairness)的原则. 备注: 1. 该文是针对中文读者的普及法律常识的文章,不是法律建议(Legal advice). 作者对根据本文所 做的任何法律决定不负任何责任.如有法律问题, 请向专门法律机构咨询. 2. 作者刘旭伟先生是安省律师公会(The Law Society of Upper Canada)注册会员,持P1(Paralegal)执照. 刘先生供职的3E Legal Services为安省华人提供专家级的(Expert ), 实用有效的(Effective), 物美价廉的(Economical)的综合法律服务. 免费咨询电话416-358-9377.办公地址: 165 Dundas Street West, Suite 801, Mississauga, ON L5B 2N6. 3. 没有许可,禁止转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