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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1日上午,华裔理财顾问唐炜臻诈骗案的量刑聆讯在安省高等法院举行,此前检控官向法官要求对唐炜臻判刑8-10年,并追讨289万元的行政费用,代替唐炜臻提问的法庭之友律师则希望法官能够从轻发落,到下午4点35分,主审法官奥玛拉(Alfred O'Marra)最后裁定唐炜臻6年刑期,罚款280万。早己等待在法庭的警察当场将唐炜臻戴上手铐押出法庭。详情请关注本网后续报道。 , ?; E/ L% W! Q8 e7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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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炜臻在安省高等法院前(本网资料图片) # j3 p+ k# v j, y7 {. w. \$ n(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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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d% K9 ?! f1 E( C0 ~唐炜臻于去年10月30日被法庭裁定一项诈骗投资者超过5000元的罪名成立。2013年1月11日,一直帮助他打官司的“法律之友”律师宝施(Peter Boushy)向法官申请对唐炜臻进行精神和心理评估,1月18日安省高等法院法官驳回唐炜臻要求做心理及精神评估的申请。法庭上唐炜臻把俗称“求情信”的Reference Letter交给法官,内容是一些朋友证明其品行的信件,但是这些原始信件都是中文,法官看不懂,需要找人翻译成英文,所以又安排了2月1日为量刑聆讯的最后一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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