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的自助收银台在方便顾客的同时,也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近日,中国检察网发布了一则博士利用自助收银台盗窃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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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博士曹某某住在浦东新区的一所公寓内,经常在附近的一家超市购物。2020年12月5日,曹某某在使用自助收银机扫码结账时,漏扫了冰鲜小排、青枣等商品,并顺利走出超市。
一周后,曹某某再次来到这家超市购物,在使用自助收银机时,未把猪肋排、冰糖橙等物品扫码结账。随后的一个多月里,曹某某每隔三四天就会来此超市购物,并用同样的方法拿走鸡蛋、水果、肉、花生油等商品。
直至2021年1月28日,曹某某再次前往此超市购物后被公安人员抓获。
九派新闻注意到,据统计,曹某某在55天内行窃17次,经上海市浦东新区价格认证中心认定,部分被窃商品价值296元。
1月29日,曹某某因涉嫌盗窃罪由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取保候审。案发后,曹某某对超市进行了赔偿,该超市也出具了谅解书,对曹某某的行为表示原谅。
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认为,曹某某犯罪情节轻微,系初犯,具有坦白情节,且已赔偿超市损失并取得谅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
武汉晨报记者 马婕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