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加拿大国会通过性别中立的《民事婚姻法》,从联邦层面上将同性婚姻合法化,这使得加拿大成为全球第四个在全国范围内给予同性伴侣注册婚姻的国家,也是第一个将同性婚姻合法化的美洲国家。加拿大的移民法承认同性婚姻或者同性的同居普通法伴侣。 ! ?3 B% q" _9 m
普通法伴侣(common law) 在加拿大,普通法伴侣拥有和配偶一样的义务和权利。你必须证明和你的伴侣同居12个月以上并且两人的关系和婚姻无异。普通法伴侣居住的12个月内不能有较长时间的分离,就算是分开也是临时且短暂的。双方中任何一方不打算继续的话,普通法伴侣的关系就立即终止了。证明同居伴侣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联名银行流水,联名固定资产,联名账户的账单,比如电费、燃气或者电话等。 % @# |% h" h @
合法结婚(Marriage) 加拿大同性或者异性结婚,其具有的法律效益是一样的,都同样受到尊敬。申请者可能以为只有获取了加拿大的永久居民或者公民身份才能在加拿大登记结婚,其实只要在加拿大有合法临时身份,无论是旅游签证,学习签证或者工作签证,都可以申请结婚的。对于要移民的申请者来说,带上同性配偶要出示婚姻的证明文件(加拿大承认其他国家的同性婚姻证,不是英语或法语的文件需要做翻译)。 o/ K& D" v' X3 y: i3 q! z4 v+ P$ {
同性团聚移民和异性团聚移民都可能让签证官怀疑婚姻或同居关系的真实性。如果认识时间太短,或者在移民进行过程中的关键点时间结婚,都会让签证官怀疑关系的真实性。处理团聚移民的案例中,申请人除了着重提供那些证明其两人关系的亲密度外,最重要的就是两人关系的真实度。真实度并不只是指婚姻的真实度,而且两人的结合不是以移民为目的。 ! V y# P' E- |. S5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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