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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五条”推出之后,天津现离婚高峰,有人在凌晨三四点钟就来排队。很多离婚者都是为了买房或者卖房避税而选择离婚。专家表示这种方式风险很大,有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导致人财两空的局面。 从没听说过的离婚还要排队的现象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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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9 `. _ l6 _% J* n2013年3月1日至4月2日上午,天津市南开区婚姻登记处总共为501对夫妇办理了离婚手续。高峰时,人们在门外排起长队,自发组织,以发号的方式维持秩序。有人在凌晨三四点钟就来排队。这是只有“情人节”等一些寓意吉利、结婚扎堆儿的日子才会出现的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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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P: ?# Y) U0 N南开区婚姻登记处为此增加了人手,正常情况下这里每天接待10对离婚夫妇,在采取叫号措施、满负荷工作的情况下,接待量仍然成倍增加。开具的婚姻记录证明也是如此,以前每天30多份,现在八九十份。
7 O% _; t) _2 ^* J2 b据统计,2012年,天津市协议离婚30315对,平均每周600对左右。而2013年,仅3月4日到8日这一周就达到1255对,比前一周增加了470对。( \& x- {; q- K6 K; x
2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五条”,规定出售自有住房时,能核实房屋原值的,要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个人所得税。而依照国家规定,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所得,可以免税。一些人从中发现了“离婚避税”的空间。
0 c# U* C& p( l$ x4 Y天津有位女士办完离婚手续,顺便咨询婚姻登记员,“办复婚也是在你这儿办吗?”
8 k. Y; ^9 B8 F& T$ a% H* [婚姻登记员们对此并不陌生。天津大港婚姻登记处一位工作人员的经验是,此种离婚的当事人与正常离婚不同,他们来时“有说有笑”,即使财产归一方所有,另一方也从容自若。
; T- M: X- d6 N$ i但是,出于对个人权利的尊重,只要当事人手续齐全,婚姻登记员就只能办理手续。
* a& `/ g. r6 }; V$ q3 L潘莉与丈夫方卓桥(化名)很庆幸他们的“先见之明”。他们离婚那天是2013年2月6日,之后半个多月,婚姻登记处门外忽然排起了长队。
! P7 s( L* F7 |) N( T3 S0 H走入婚姻登记处那一刻,这对刚过而立之年的年轻人还手牵着手。两本红色的离婚证书上留下了他们各自笑嘻嘻的表情。对他们来说,离婚只是一个法律程序,跟感情一点关系都没有,只是为了买房。 办理离婚手续,他们付出的代价是110元。可如果算一笔账的话,“好处”数以万元计。他们此前名下有一套住房,想再买一套二手房,房价175万元。方卓桥对记者说,房子在他名下,如果家庭买二套房,意味着首付要交房款的六成,100多万元,贷款利率也要上浮10%。 5 T6 F0 C5 F$ X
2 F# H/ @: F# l. R5 V. k他们办了离婚后,房产归他,潘莉恢复单身且无房,首付只要三成,贷款利率享受八五折优惠。不算利益,仅仅为了少凑50多万元的首付款,他们也得为离婚率“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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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 p( c7 ?, r% A“国五条”推出之初,潘莉去房管局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她看到,房管局也排起了队。最“疯狂”的时候,得在头天下午去排队,等第二天上午的号,中间还要换号, “一个晚上换3次号”。直到3月31日,“国五条”细则出台后,仍有买房的朋友告诉他们,自己的房产中介人凌晨四点去排队。不过,随着细则的出台,无论房管局还是民政局,队伍都没那么长了。南开区婚姻登记处从3月29日开始算是度过了高峰期,如今每天受理离婚20多对。方卓桥说,这是因为 “该办的都办得差不多了”。细则陆续出来,政策临近实施,那么人们不再像最初那样有把握“避开政策”,兴许头天办理,第二天就实施,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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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风险的是感情,不是楼市 ; q. w6 b" K# Q6 I; K+ g
- @- J' b1 X$ x* r$ V# \针对这波离婚潮,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发了一份“楼市有风险,离婚需谨慎”的公告。方卓桥对这条提示的感受恰好相反。/ _- f$ ?. f) F
“不是楼市有风险,是人的感情有风险。”他对中国青年报记者强调。
* ? P8 }) i0 J/ W2 J他说,楼市无论涨跌,都可能成为不复婚的理由。彼此间的信任才最重要。办离婚时,他没敢告诉父母。离婚买房的过程中,他和潘莉都经受了考验。根据离婚协议,现有住房归他,而他卖掉房子后,房款也归他,“有可能先跑”。但在这笔房款用于潘莉买房之后,潘莉又成了获益方。他们都充分相信对方不会跑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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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 F' v' F( J' y: X除了离婚,他们也有别的选择。房产中介当时告诉他们,只要花5000元,就能办一套足以以假乱真的离婚证件。这已涉嫌违法,按照国务院规定,对教唆、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中介机构,要责令其停业整顿,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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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_" U/ l! y6 a方卓桥说,做假证的人就是担心离婚弄假成真,落得“人财两空”。而他们对此并不担心,就选了最省钱的方式——真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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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F: s' F8 C0 ~0 l天津一位售楼员表示,由于房管局的系统与婚姻登记系统并不联网,因此的确有人用假离婚证蒙混过关。当然,用假证有被查出的风险,可确实“诱惑力大”。 & {* p, f/ p8 X: N5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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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都慌了。”这位售楼员形容,卖房人要离婚,为了避税。买房人为了降低购房成本或突破家庭限购政策,也想离婚。 6 P9 C2 Q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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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 v( h4 A3 S# R0 K9 k研究房地产法的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陈耀东对中国青年报记者指出,房屋交易需要的材料较多,目前还没有做到所有部门的材料能够联网和鉴别。但办伪证,就面临相应的法律后果,性质恶劣的话可能构成犯罪。. o/ B2 [# V1 |" d1 x
陈耀东认为,利用离婚来避税,在民法领域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在行政法上,违背有关税法的规定,一旦查出可能要补缴税款。
7 V" }+ @* Y# U. o+ Z" H但他也指出,协议离婚是当事人之间的事情,存在主观性,无论税务还是司法部门,都很难判断证据,因此此事极易陷入无从查处的境地。
4 E" m& h) ]/ k. E离了婚的潘莉也对记者说:“你是可以追究我们责任,但是你凭什么界定我俩不是真的离婚呢?我就说我感情破裂了。”
* m' X+ C+ s6 k+ ]2 B; v陈耀东担心,这种状况也会诱发一些社会纠纷。他举例说,如果一对夫妻甲和乙要向另一对夫妻A和B卖房,为了避税,可以甲、乙离婚,A、B离婚,然后拥有住房的甲和A结婚,房屋再改到A的名下,然后双方各自离婚,再分别复婚。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导致有人“人财两空”。
- c% y/ ]3 U3 M2 F* |4 Z“如果连家都没有,一纸婚书就不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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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B% p) C6 W3 G: d% k, Z6 [上周,天津市民童俊(化名)30余年的婚姻走到了终点。 m9 X6 x) \8 E
他和妻子痛快地分割了财产。名下的两套房产归他所有,其中一套由儿子童锐(化名)居住,而他们自住的一套面临拆迁。由于天津市一户家庭只能拥有两套住宅,他只能离婚,再以妻子的名义寻找住处。今年春节以来,他们一直在找合适的二手房。起初还能看到一些好房子,等到“国五条”出来,很多房子被抢光了。 ) u9 J( {1 O& @; z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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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看中过天津梅江居住区一套200多万元的二手房。中介下午两点半打电话通知他们去看房,他们立即赶到后,发现前面已有四五户人家排队。而房主跟排队的第一家已经谈妥,就在回家取房本的路上又变卦了,“坐地涨5万元”。童俊后来又看上一套房子,要买房,需要马上离婚。他们交了两万元订金,然后在一个下午去了婚姻登记处,第二天中午办完了手续。可手续办完了,房子让出价更高的人买走了。 7 O9 I4 _# `; P1 G# s' u"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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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u c0 `6 Y5 z2 z; |9 Y夫妻俩离婚那天,儿子还跟他们开玩笑:“咱吃一顿吧?”他们说:吃什么呀,赶紧买房子吧!”童锐从父母身上深刻地感受到了房子对百姓家庭的压力。父母在纠结于是否离婚时,给他打过电话。“我真的没有办法回答。”他说,理智告诉他父母应该离婚,但是他又没法跟爸妈说“你们离婚吧”。 8 g) U6 x- K4 |
! `; Q; {8 s1 a J# g$ b1 x" K他本想考虑几天再作答复。没想到,父母的下一个电话就是告诉他“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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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T! g3 K0 \7 _童锐能感觉到,父母的注意力都在房子上。“房子是生存的事儿,安家的事儿,如果连家都没有,一纸婚书就不重要了。” ) }$ D0 T A' s) T- ^ F" ~$ q% M
这个年轻人说,在自己的心目中,婚书也不是最重要的了。现实摆在这里,买房关系到家庭的富裕,也关系到下一代。3 ^( y: `# m: w# v
房市给婚姻观带来冲击 ( F8 j/ \" K4 D. J/ I G
; @2 X+ n& |- h6 ^ E对于民政系统来说,房市对婚姻观的冲击,是一个需要考虑的事情。2012年11月,天津市民政局婚姻收养登记管理处在全市征集了21篇婚姻登记方面的优秀理论文章,几乎每一篇的作者都指出了“功利性离婚”对婚姻观的冲击。 ! _+ {5 n) P! g, U. }- k1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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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婚姻登记工作者指出,婚姻本来是神圣的。为了谋取利益而离婚,是一种欺骗行为。这种现象影响到公众对婚姻的信心,也是对婚姻制度的破坏。 # O4 a# V5 t, Y! \3 m. _! T% B6 y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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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反映出中国的离婚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一位民政系统的干部对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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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X2 x# R- Q有人指出,我国的婚姻法几经修改,更加尊重当事人意愿,离婚异常自由和低成本,“立等可取”。而有些国家,离婚有一定的缓冲期,值得我国借鉴。此外,亦可通过完善房贷等政策,让“假离婚”无利可图。事实上,住房只是助长“假离婚”的众多因素之一。社保、户籍等因素,都可能催生虚假的婚姻。一位民政官员对记者说,如果是个别情况,那么是个人对婚姻不够尊重。但如果出现较多,说明在政策方面有待于完善。 $ o3 W* r0 n3 R: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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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指出,功利性离婚不利于国家调控政策的实施,加大了婚姻登记部门的工作量,也会使公众对政府的公信力、政策的科学性产生疑问。9 C6 ]) Y V! F2 n' s$ d
陈耀东教授指出,任何一项政策推出之后,政策制定者都应该勇于面对现实,怀有一种纠错的勇气。房市的政策会引发诸多连锁反应,政府应该谨慎对待。如今“国五条”及其细则都已出台,各级政府有必要关注政策引发的种种社会现象,全盘考量,然后作出下一步判断。
2 A" B; |0 D& W# z) u6 A) s这位法学学者认为,社会上一些人通过离婚来规避法律、逃避税收,对道德观念造成了冲击,会不会引发其他连锁性的社会问题和家庭问题,能否起到抑制房价的作用,对于这些,政策制定者应该尤其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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