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尼辟市一名男子与友人结伴同行﹐收到一张113.1元罚单﹐因为他与不止一人并肩而行。
% P/ [: s M$ }$ S4 n0 m: |' q3 `/ s执法人员援引缅尼托巴省交通法﹐控告男子“身为行人﹐与超过一人并肩而行”。 男子赫达(Chris Herda)的朋友收到那张罚单﹐他看不过眼﹐对CTV电视台温尼辟分部说﹕ “我在路上看过4﹑5人并肩而行﹐我个人不知道政府有这条法规﹐我看其他人也不知道。” : ?$ J0 v8 t5 Y% i; v
当局援引缅尼托巴省公路法第143章第(2)节﹐发出那张罚单。该项条文说﹕“行人沿?公路走﹐如果公路没有人行道﹐或是人行道不通行﹐途人应尽量靠近路边走﹐……但人们走在路上﹐并肩而行﹐不得超过两人。”赫达说﹐当时他和一群朋友走在人行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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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温尼辟警方发出的113.1元罚单。 交通罚单列出的地址是圣安妮路(St. Anne's Rd.)617号﹐那是住宅区街道﹐街上两面有人行道。 赫达为友人抱不平﹐即在脸书(Facebook)张贴罚单﹐自周六上午以来﹐人们点击罚单图像已超过1,800次。赫达说﹕“我希望人人看看那张罚单﹐那是一场闹剧﹐那根本是。” 温尼辟警队说﹐他们不会要求该名男子付款。
2 [; O; t4 @# |! I+ I4 Q) Y9 x警方发表声明说:“督导人员检讨那张省府违章通告﹐认定违例事项引用错误”。警方说﹐他们已发出另一张罚单﹐给该名男子﹐但没说明男子所犯何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