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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心脏外科中心主任 孙立忠 □朱 凯
妊娠状态下,母亲血液及循环系统会产生较大变化。
一是血容量。从孕6周起开始增加,至妊娠32~34周达高峰,约增加40%~45%,平均增加约1450毫升,直至分娩。血容量增加包括血浆及红细胞增加,血浆约增加1000毫升,红细胞容量约增加450毫升,出现生理性血液稀释。
二是循环改变。由于新陈代谢和循环血量的增加,以及适应胎盘循环的需要,母体心脏负担加重。心排出量自妊娠第10周开始增加,至妊娠32~34周达高峰,较正常增加30%;心率逐渐增加,最高较未孕时增加10次/分;妊娠后期因子宫增大、横隔上升,可使心脏向左前方移位、大血管轻度扭曲,心尖部可产生收缩期杂音;心排出量增加是孕期循环系统最重要的改变,临产后在第二产程心排出量也显著增加。有基础心脏病的孕妇易在妊娠、分娩期发生心衰。因妊娠子宫压迫盆腔静脉,使下肢血液回流受阻,股静脉压升高,致妊娠后期常出现足踝及小腿浮肿,少数可出现下肢或会阴部静脉曲张和痔。
孕妇的血压一般无明显变化,妊娠24~26周后血压轻度升高,脉压稍增大。孕妇体位影响血压,侧卧位可以解除子宫对下腔静脉的压迫,改善血液回流,因此,妊娠中、晚期鼓励孕妇侧卧位休息。
妊娠期高血压(收缩压超过140毫米汞柱和(或)舒张压超过90毫米汞柱)一般发生于20周以后,表现为血压升高,出现蛋白尿、浮肿,严重时会抽搐、昏迷,甚至母婴死亡。很多文献指出,对重症妊娠期高血压患者实施全面、细节、系统、针对性的护理干预措施,可显著提高生活质量。在此提醒各位孕妈妈,孕期规律孕检,能有效预防心脑血管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