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深圳市委批准,深圳市纪委监委对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原党组书记、主任叶剑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审查调查。
经查,叶剑明利用担任深圳市财政局处长、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等职务的便利,以及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款拨付、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所送巨额财物。此外,叶剑明还多次在境外赌博。
叶剑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缺失,思想滑坡蜕变,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变为谋私的工具,其行为已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深圳市纪委常委会(监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叶剑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