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贯彻党中央、省、州决策部署,更加有效防范、精准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犯罪,坚决遏制恩施市籍人员非法出境从事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它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非紧急、非必要不得前往柬埔寨、缅甸、老挝、阿联酋、菲律宾、泰国、马来西亚、土耳其等国。
二、如确有紧急情况因公务、就学等需前往上述国家的,应至少提前3日向户籍所在村(社区)及派出所同步报备(需填写附件表格),并提供公派出差文件、营业执照、房产证明(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有效劳动合同等相应证明材料,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前往上述国家。未提前报备、审批,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或边检部门拦截劝返的,将按照国务院联席办下发的《涉诈重点人员管控工作暂行办法》相关要求纳入列管,依法执行注销护照、限制出境等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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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公安部通报滞留柬埔寨、缅甸、老挝、阿联酋、菲律宾、泰国、马来西亚、土耳其等8个国家重点高危人员,请按照2023年1月9日恩施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的《关于敦促滞留境外重点人员回国投案自首的通知》要求,立即与户籍地党委政府或派出所联系,启程回国配合核减。
四、组织、运送、参与偷越国(边)境的,将依法予以严惩。目前正在实施或预谋非法出境的人员,应主动停止、立即返回并通过家属及时联系户籍地派出所;对如实供述自己违法行为的,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于处罚。
五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提供欲前往上述国家进行非法活动人员线索(举报电话:110)。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保密,对举报线索和作用视情予以奖励,对威胁、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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