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元老
- 积分
- 8029
- 获赠鲜花
- 31 朵
- 个人财富
- 39799 金币
- 注册时间
- 2012-2-26
|
友情提示: 请千万不要登入陌生网站输入QQ号和密码,以防诈骗。
联系我时,请说明是从哪儿看到的,谢谢。
刘女士12年连怀6胎,却都不是男孩,打了4次胎并生下2名女孩后,刘女士发现老公对她越来越冷淡,甚至开始提出离婚。一次偶然的机会,刘女士发现 了老公的“小三”,并联手娘家人将老公和“小三”捉奸在床。但令刘女士想不到的是,她的这一“正义”行为却为自己引来了牢狱之灾。昨天,刘女士的娘家人向 本报新闻热线82333333诉苦:“警察竟然将人关进了看守所,很可能会判刑。” 3 {; r% }. L% e- V0 t+ g7 y' i' b
n3 \) v: v7 `/ s8 ] 连打4次胎仍留不住老公% f2 g$ g. s" c
2 H0 {9 N( r* `9 c 刘女士今年33岁,住在武汉马鞍山森林公园附近的一处还建小区。其舅舅说,刘女士的老公曾是一名协警,他一直想要儿子,12年前第一胎生出女儿后,其老公想要儿子的心情就更加迫切。 为此,刘女士又连续5次怀胎,其中有4胎通过小诊所鉴定为女孩后打掉了。最后一胎是2年前怀的,当时医生告诉刘女士,如果再打掉会有生命危险,她不得 已才生下了小女儿,而这名女孩生下后就患有较为严重的先天疾病。刘女士的父母拿出一份法医鉴定书说:“因为一直怀不上儿子,女婿对我姑娘也越来越冷淡,他 在去年中旬就闹着要离婚了。去年7月份,他还把我姑娘打成了轻伤。” # q* b# y) S4 r3 b. \; m3 ?3 u
% m. F, D' g' E- i
' q8 e5 I2 E( P! d& Y! K4 H
喊来亲友帮忙女儿抓“小三”
6 U% b7 n- B" [7 Z" ^ 有了去年7月份被打经历后,娘家人都站到了刘女士的一边。去年8月份的一天,刘女士的母亲在一次逛街时发现,女婿竟带着一名时髦女子在逛商场,并在一 个柜台上为这名女子买了近千元的化妆品。刘母赶紧打手机将此事告诉给了女儿和另外几名亲属,并一路尾随女婿来到了武昌丁字桥附近的一处出租屋。
' N; O5 {1 l; A9 d; e0 O+ t! J: X: v: H& K2 e a* C- y3 q; ]
0 ?3 {/ y% L/ m5 [1 t
不久,刘女士和4名亲戚也赶了过来,一伙人随后闯进了出租房,发现刘女士的老公和那名女子正光着身子躺在床上。气愤至极的刘女士将女子从床上拖了下 来,并打电话报了警。昨天的采访中,刘女士的娘家人承认,“我们当时为了控制局面,扇过那个女的几耳光,难道他之前把人打成轻伤就没有罪,我们打了‘小 三’几巴掌就有罪了?”
2 j8 Q; N: h9 F2 E& r 据了解,被打的女子姓范,是鄂州人。范某当天被裸身拉下床后,鼻子和嘴巴都被打出了血,对于这件事她也报了警。
5 I% D! n D5 u5 w; h4 I& x2 ]8 ?0 p7 M7 ^8 l/ c
涉嫌触犯刑法被警方拘留 7 h! z8 w _0 u
/ ~- s7 g \* ]2 E, |/ y 据了解,刘女士抓“小三”的行为因涉嫌触犯了刑法,去年9月14号,负责侦办此案的中南路街梅苑派出所向刘女士发出了一份“监视居住决定书”。记者看到,在这份决定书上只有起始日期,没有终止日期。 “他们已经监视居住以后,我们再也没有去找过那个‘小三’,为什么警察突然又开始抓人了呢?”刘女士的亲友对警方突然抓人感到十分不解。 9 f# O5 r: b+ G5 N4 E9 |
但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公安机关在侦办案件期间,对涉嫌轻微刑事犯罪(3年以下刑期)的嫌疑人有4种强制手段,分别为:拘留、逮捕、监视居住、取保 候审。其中,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允许嫌疑人有部分自由,但当嫌疑人违法了警方制定的要求时,警方随时可对嫌疑人进行拘留。 0 g) [+ `0 T2 x, Q
. h0 N5 N; H* q
刘女士的舅舅回忆,刘女士被监视居住的4个月里,梅苑派出所的民警曾有2次叫她到所里汇报情况,但刘女士需要照顾年仅2岁的小女儿,没有按照规定时间及时前往。 7 K: Z3 i7 B! h
! @1 \- X. f D, d
据了解,刘女士是2012年12月30日晚上被警察从家里带走的,现在人在东西湖的第一看守所,而被抓走的原因可能就与刘女士那2次没有及时去派出所汇报情况有关。
9 \# u& B6 w# q# r/ V& X
) ~# V6 [- R4 v6 y 昨天记者采访时,刘女士的娘家人言语中仍带着很强的不满,“一件家务事,警察怎么能随便抓人呢?而且当时还没有给我们拘留通知书!”
& U2 p0 r9 U* ]+ ]/ J" `( r) D9 ?& ?
4 l" j: f0 o1 o! x+ b6 v$ N 警方定性为“寻衅滋事罪” " a2 b* u* e% o/ {- j& u$ R
2012年12月30日刘女士被梅苑警方从家里带走时,民警当时曾表示,“拘留通知书我们已经用挂号信发出来了,过几天会寄到的。”记者就此咨询了湖 北普明律师事务所的邱华律师,他表示,按照我国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来说,警方先口头通知后送达拘留通知书,在程序上并无违规。但刘女士的案子可以争取 取保候审。 8 {2 x" y. Q# q
刘女士家人表示,目前此案虽涉及刑事犯罪,但可能尚未最终定论,他们希望能向梅苑派出所争取一个取保候审的机会。 但记者随后从武昌公安分局了解到,刘女士已正式被刑事拘留,她抓“小三”的过激行为也将被定为“寻衅滋事罪”提交检察院提起公诉。因具体案件细节涉及几个当事人的隐私,警方没有过多透露。
+ B5 `: r# o- g. A* r. i* f2 @+ ]
# x1 ^8 a3 u! a# T 文明合法维权才能保自身权益
$ }, g4 M! }2 p( L9 m5 x! f! R1 a+ w5 q5 [6 D, ?8 `
对于刘女士的这次牢狱之灾。湖北光年律师事务所曾宪强律师表示,刘女士抓奸时如果当着众人面殴打了“小三”,则肯定侵犯了对方的人身权利,此行为严重 的确实可以入刑,“如果她抓小三是为了在离婚诉讼上占有主动,那就更不应该动手打人,而应及时报警求助,由警方来取证作为男方出轨的证据。” ! w4 `' f4 r4 Z( e3 p
5 C) d, G3 j0 t% F) y+ c0 B8 s8 i& X% t: i5 a+ g- m/ ~ `
湖北普明律师事务所的邱华律师则表示,刘女士的行为可能已经涉及到了刑法中的侮辱妇女罪和故意伤害罪,如果罪名成立会被罚3年以下的刑期。邱律师表 示,刘女士抓奸行为其实并不犯法,如果抓奸取证时得当,还可在法院判决离婚时占据主动。“但关键需要合法、文明维权,但如果采取暴力手段或侮辱他人的方式 维权,不仅维护不了自己的利益,还会让自己被法律追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