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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新一期移民杂志Lexbase彼露一宗案例,点出了「血亲」是否等于法律中的「家庭成员」的论点。一名以人道理由申请移民的中国女子,因女儿很早就过继给他人,因而失去申请资格。 ! _. Y+ H |) W, @: 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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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岁中国女子刘富华(Fu Hua Liu,音译)有一位住在加拿大,但已经过继给丈夫兄弟一家的女儿。刘妇申请家庭团聚移民时提出人道理由,但移民部在这宗个案中认为,应以家庭团聚作为唯一考量而与人道无关,刘妇的申请最终未获得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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